《2019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0〕24号
近日,国家能源局将各省(区、市)2019年度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并通知如下:
一、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
2019年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如下:西藏为红色区域;天津、河北、四川、云南、陕西II类资源区、甘肃I类资源区、青海、宁夏、新疆为橙色区域;其他地区为绿色区域,具体见附件。
二、充分发挥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引导作用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与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充分沟通,对所在省级区域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的接网和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有序组织项目建设。监测评价结果为红色的地区,除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及通过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外送消纳项目外,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监测评价结果为橙色的地区,在提出有效措施保障改善市场环境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新建项目。监测评价结果为绿色的地区,可在落实接网消纳条件的基础上有序推进项目建设。西藏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由自治区按照全部电力电量在区内消纳及监测预警等管理要求自行管理。
附件: